欢迎光临
我们一直在努力

探水时甲烷传感器设置

联系电话:133-3348-4747

探水作业是矿井防治水害的核心环节,钻探过程中瓦斯涌出往往集中且突发,甲烷传感器的设置质量直接决定现场安全边界。探水时甲烷传感器设置需要兼顾采掘工作面既有监测方案与钻场临时增配要求,不能简单沿用原有传感器布局。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及AQ 1029—2019《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探水钻孔施工期间,在钻场回风侧、钻孔迎头及钻机回风巷至少各增设一台甲烷传感器,确保钻孔周围10米范围内甲烷浓度可实时监测。传感器应采用本质安全型或隔爆兼本质安全型结构,符合GB 3836系列防爆标准,适配井下潮湿、粉尘环境。

传感器参数设定需根据采区瓦斯等级和探水工序分类调整。对于瓦斯涌出量较大的采掘工作面,探水期间甲烷传感器报警阈值一般设定为1.0%CH₄,断电阈值为1.5%CH₄;若在低瓦斯采区作业,报警阈值可设定为0.8%CH₄,但断电必须联动钻场局部通风机。钻探施工前48小时应对新增传感器进行校准,使用标准气体或校准装置确认零点与量程偏差在允许范围内,校准记录应留存备查。传感器供电线路需采用阻燃型电缆,严禁与动力线同槽敷设,防止电磁干扰导致误报警或漏检。

现场安装位置是容易被忽视的薄弱环节。甲烷传感器应安装在钻场回风流中,距顶板不大于300毫米、距巷帮不小于200毫米的位置,固定支架不得遮挡传感器进气口。若钻孔方向与煤层倾向夹角较大,钻孔迎头传感器应悬挂于钻孔轴线正上方,保证探测灵敏度。探水施工期间,值班监测员需每两小时检查一次传感器运行状态,记录甲烷浓度变化趋势;若浓度连续上升超过0.2%CH₄/小时,应立即停止钻探、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同时通知调度室启动应急通风方案。传感器故障或报警未响应超过30分钟,必须按停作业处理,不得以”等待维修”为由继续施工。

探水作业完成后,临时增设的传感器不应立即拆除,需继续运行不少于一个班次,确认钻孔封孔后瓦斯浓度回落至正常水平方可逐步撤除。撤除前应将传感器数据与采区原有监测数据比对,排除钻孔封闭不严导致持续漏气的隐患。整个探水过程的传感器设置与运行记录应纳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档案,作为下一轮探水方案优化和瓦斯等级复核的参考依据。

探水时甲烷传感器设置 - 实拍图1 探水时甲烷传感器设置 - 实拍图2



赞(0)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小晋 » 探水时甲烷传感器设置

登录

找回密码

注册

电话咨询133-3348-4747点击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