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我们一直在努力

防爆柴油机编号规则

联系电话:133-3348-4747

矿用隔爆柴油机编号规则是识别设备规格、防爆等级和适用工况的核心依据。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国家标准,矿用防爆柴油机型号编号通常由三部分组成:厂牌代号、产品结构代号和参数代号。例如”BF8L513″中,”BF”代表防爆型柴油发动机,”8″为八缸结构,”L”指低转速版本,”513″为缸径与行程的组合参数。采购验收时,第一步就是核对铭牌编号与合格证、检验报告是否一致,三者不符的设备不得下井使用。

编号中的防爆标志直接决定设备能否进入井下作业区。矿用隔爆型柴油机标注为”Ex d I Mb”,”d”表示隔爆外壳,”I”表示煤矿用(含瓦斯环境),”Mb”为M1级设备保护级别;若含本安电路,则标注为”Ex d[ib] I Mb”。温度组别通常为T1(表面最高温不超过450℃)或T2(不超过300℃),未标注时按T1执行。隔爆外壳须能承受25倍最大爆炸压力静压,外壳壁厚与隔爆面间隙均需符合GB 3836.2和MT 990标准。

编号末尾一般包含制造年份和批次信息。以”BF6C290-2024A”为例,”6C”表示六缸中速,”290″为额定功率(kW),”2024A”代表2024年A批次生产。部分厂家还会在编号中嵌入排放标准代号,如”V”表示符合非道路第三阶段排放要求。建议使用者建立编号台账,将每台设备的编号、出厂日期、检验报告编号和使用地点登记在册,定期查询该批次是否存在召回或整改通知,便于维保追溯和安全检测。

防爆柴油机编号规则 - 实拍图1 防爆柴油机编号规则 - 实拍图2



赞(0)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小晋 » 防爆柴油机编号规则

登录

找回密码

注册

电话咨询133-3348-4747点击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