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烷传感器是煤矿井下瓦斯监控系统的核心部件,直接关系到矿井安全生产。根据AQ 1029-2019《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甲烷传感器检定方法需由具备CNAS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实施,检定周期一般为12个月。未按规定周期送检或检定不合格的甲烷传感器,不得投入井下使用。
检定前应做好三项准备:一是环境条件需满足温度15℃~30℃、相对湿度不超过85%、无强电磁干扰;二是标准气体应使用浓度分别为0.00%(零点)、0.25%CH₄、1.00%CH₄、1.50%CH₄、2.00%CH₄的甲烷标准气体,不确定度优于0.01%(体积分数),且使用期限在有效期内;三是确保甲烷传感器开机预热时间不少于30分钟,连续稳定工作后方可开始检定。
检定过程分为五个环节。零点漂移检定:将传感器置于0.00%CH₄标准气体中,连续观测30分钟,记录初始与末次示值之差,要求零点漂移量不超过±0.05%CH₄。示值误差检定:分别通入0.25%、1.00%、1.50%、2.00%CH₄标准气体,每种浓度稳定读数后记录,计算示值误差,1.00%CH₄以下误差不超过±0.10%CH₄,1.00%~2.00%CH₄之间误差不超过±0.10%CH₄(按满量程的±0.10%判定)。响应时间检定:通入2.00%CH₄标准气体,记录传感器输出达到标准值90%所需时间,要求不超过30秒(快响应型不超过20秒)。报警功能检定:在1.00%CH₄浓度下验证声光报警是否正常触发,报警响应时间不超过15秒。稳定性检定:连续观测2小时,示值变化量不超过±0.10%CH₄。
检定结束后,将实测数据与允许误差逐项比对,全部项目合格方可出具检定证书。若某一项不合格,应返厂维修后重新送检,不得降级使用。值得注意的是,井下甲烷传感器多采用催化燃烧式或红外吸收式传感原理,矿用防爆、矿用隔爆型传感器的外壳密封性和防护等级(至少IP64)也需在检定中验证,防止因外壳开裂或密封失效导致传感器在含尘、潮湿环境中性能衰减。各煤矿企业应建立甲烷传感器台账,标注检定日期与下次送检时间,到期前一个月安排送检,避免因超期导致系统数据失真而引发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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