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甲烷传感器是保障安全生产的关键设备,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及AQ1029标准,瓦斯传感器必须定期送检或现场校验,一般要求每6个月校验一次。校验不合格的设备严禁继续使用,否则极易导致瓦斯超限报警失灵,酿成重大事故。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甲烷传感器虽具备防爆性能,但传感器元件随时间会老化漂移,定期校验仍是法定强制要求。
校验前需准备好标准气体(通常为1.0%CH₄和2.0%CH₄两组标气)、校验装置、记录表格及相应工具。将传感器从井下拆回地面后,先检查外壳有无裂纹、连接电缆是否完好,隔爆面有无锈蚀或机械损伤。确认设备防爆性能完好后再进行功能校验。同时核对传感器铭牌信息,包括型号、出厂编号、防爆标志(如ExdibI Mb)等,确保在检验有效期内。
校验操作的核心步骤如下:首先将传感器通电预热30分钟以上,待示值稳定;然后通入1.0%CH₄标准气体,记录显示值与标准值的偏差,偏差超过±0.10%CH₄即为不合格;接着通入2.0%CH₄标气重复测量;最后用新鲜空气吹扫传感器,观察能否准确回零,回零偏差应不大于±0.05%CH₄。若偏差超标,需按厂家说明书对传感器灵敏度进行调整,调整后须重新校验直至合格。
校验完成后,应在传感器外壳贴附校验合格标签,注明校验日期、有效期、校验机构及编号。同时将校验数据录入台账备查。需要注意的是,现场便携式校验不能替代送检校验,两者不可互相替代。对于已使用超过规定年限或校验多次仍不合格的传感器,应当予以报废更换,切勿勉强使用,确保矿用防爆设备始终处于可靠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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