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我们一直在努力

甲烷传感器名称规范图

联系电话:133-3348-4747

甲烷传感器是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中的核心装备,其名称规范直接影响采购、验收、年检和日常运维的效率。很多基层单位反映,一台传感器从出厂到投入使用,型号铭牌、说明书、煤安标志证书上的名称常常对不上,给现场管理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梳理清楚甲烷传感器名称规范的构成逻辑,能有效减少信息断层。

一台符合行业标准的煤矿用甲烷传感器,其正式名称通常由”用途类别+检测对象+技术原理+产品序号”四部分组成。例如”GJD100型低浓度甲烷传感器”中,GJD代表”矿用低浓度甲烷”的拼音首字母缩写,100表示产品序号。催化燃烧原理的产品名称中会体现”催化”或”C”字样,红外原理则体现”IR”或”红外”。产品铭牌上的名称必须与煤安标志(MA)证书上的名称完全一致,这是《煤矿安全规程》第493条的明确要求。

涉及防护等级时,矿用隔爆型传感器的名称中应标注”Ex d”,这是国际通用的隔爆标志,表明外壳能承受内部爆炸压力并阻止火焰向外传播。矿用本安型则标注”Ex i”,依靠限制电路能量来防止点燃。根据GB/T 3836.1-2021《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的规定,产品型号与防爆标志应在同一位置清晰标注,且不得被涂改。实际使用中,部分老型号传感器仅标注了”防爆”字样而未区分隔爆或本安,这种产品在2023年后的新采购中已不予认可。

现场管理人员在接收新传感器时,建议重点核对三处名称:机身铭牌、随附合格证、煤安标志证书。三者名称不一致时,应当场拒收并要求供应商出具书面说明。同时,传感器名称中的技术原理标识决定了后续校准方式——催化燃烧式传感器需要定期更换催化剂载体,红外式则无需更换但需定期标定光路,名称搞错可能导致维护方案错配,延长检修周期或造成误报漏报。建议各单位建立传感器台账时,以煤安证书名称为准,将产品别名、俗称作为辅助备注,避免信息混乱。

甲烷传感器名称规范图 - 实拍图1 甲烷传感器名称规范图 - 实拍图2



赞(0)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小晋 » 甲烷传感器名称规范图

登录

找回密码

注册

电话咨询133-3348-4747点击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