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甲烷传感器是安全生产的”哨兵”,其测量精度直接关系到瓦斯超限预警能否及时触发。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AQ1029-2019《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要求,甲烷传感器每6个月必须进行一次校准,当设备显示故障码、零点漂移超过±0.10%CH₄或连续误报时,应当场判定需要更换。甲烷传感器更换必须严格遵循矿用隔爆型设备的防爆性能要求,任何操作失误都可能造成井下电气设备失爆,引发重大事故。
更换前需完成三项准备工作:一是到调度室办理传感器停用审批,记录当前传感器编号、安装位置及瓦斯浓度基线值;二是准备同型号备用传感器,确认其防爆合格证(Ex标志)、计量检定证书在有效期内,且传感器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三是携带万用表、校准气源(0.30%~2.00%CH₄标气)、扳手及防爆工具包,严禁使用铁制工具接触隔爆面。
具体更换程序为:首先断开传感器供电电源,用扳手松开传感器与电缆引入装置的固定螺母,将传感器从安装支架上取下;检查电缆芯线是否完好,若绝缘层破损需更换同规格铠装电缆;将备用传感器对准支架卡槽装入,紧固螺母但不可过紧以免损伤隔爆面;重新连接电源接线盒,核对电缆引入装置密封圈是否压紧电缆且露出螺纹不少于1扣。安装完毕后通电,等待传感器自检完成(一般30秒内指示灯由闪烁转为常亮),用校准气源进行量程测试,读数偏差应在±0.05%CH₄以内。
更换完成后须填写《传感器更换记录》,注明更换时间、操作人、原设备编号、新设备编号及校验结果,并上传至矿级安全监控系统数据库。传感器重新投入运行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确认无异常报警方可离开。需要注意的是,更换过程中严禁带电操作,井下环境瓦斯浓度超过1.0%CH₄时严禁进行电气作业,必须先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检测作业点周围1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小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