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AQ 1029-2019《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矿用甲烷传感器必须使用经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认证(MA标志)的防爆型(Ex d)或隔爆兼本安型设备,未取得煤安标志的传感器严禁入井。安装位置应设在巷道顶部,距顶板不超过300毫米、距巷帮不小于200毫米,避开淋水、积尘和机械碰撞区域。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回风流等区域,安装点距顶和帮的距离须按规程中对应区域的具体数值执行,不得凭经验随意调整。
安装时传感器气室应朝向风流来向,固定支架采用M12以上螺栓牢固锁紧,严禁使用铁丝绑扎等临时方式。传感器至监控主机的信号线须使用矿用阻燃屏蔽电缆,敷设时与动力电缆分侧布设,信号线与动力线间距保持50毫米以上,避免电磁干扰造成读数漂移。井下潮湿或淋水区域,接线盒内的电缆入口必须用阻燃密封胶封堵,防止潮气侵入腐蚀内部元件。
甲烷传感器每7天须使用标准气样调校一次,调校数据留存备查。传感器报警后必须立即闭锁相关设备电源,待甲烷浓度降至1%以下方可恢复供电。若传感器频繁误报或漏报,应排查气室进气是否受阻、安装点是否处于涡流区或风速过低区域,必要时调整安装位置或更换小体积传感器,确保检测数据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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