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烷传感器调校通知单是煤矿瓦斯监测系统中一项关键的日常管理制度文件,其核心目的是确保井下各采掘工作面、回风巷、机电硐室等区域的甲烷传感器在规定周期内完成标准气体标定与零点校验,使传感器示值误差控制在±0.1%CH₄以内,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MT/T 819—2009《煤矿用低浓度载体催化式甲烷传感器》的检定要求。通知单由矿调度室或瓦斯检查科下发,明确调校时间、作业地点、参与人员、标定气源浓度(通常为1.0%CH₄标准气)及验收责任人。
通知单应载明以下具体内容:本次调校涉及的传感器型号(如GJ110型、KJ90型等矿用隔爆兼本安型)、安装位置编号、上次标定日期及有效期、本次使用的气瓶编号与有效期(标准气体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操作人员姓名及资质编号、预计调校时长。调校前需确认传感器已完成预热(不少于30分钟),环境瓦斯浓度低于0.5%CH₄,且无淋水、强电磁干扰等异常条件。若传感器响应时间超过规定值或零点漂移超过0.1%CH₄,应立即停用并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调校完成后,现场人员须填写《甲烷传感器调校记录表》,记录标定前后的读数、调整后的零点及满度值,经班组长和瓦斯检查员双签确认。通知单需同步上传至矿安全监控中心数据库,作为月度瓦斯管理考核与上级检查的依据。对于连续三次调校不合格或频繁报警误报的传感器,应列入淘汰计划,不得仅做重复调校而忽视设备本体故障。
各采区、掘进队在收到调校通知单后,应在规定时间窗口内安排停风或调整风流,避免调校期间瓦斯浓度波动影响数据准确性。调校期间传感器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禁止人为遮挡、吹气或接触传感器气室。通知单一式三份,调度室、被通知单位、安全监控中心各留存一份,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以备追溯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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