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矿山企业面临越来越严格的环保督查,含油污水直排问题成为监管重点。按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及地方环保要求,矿山洗煤、设备维修等环节产生的含油废水必须经油水分离处理后方可排放。许多中小型矿井此前未配备或配备不达标的矿用防爆油水分离器,存在超标排放隐患,加装改造成为刚需。
山东境内煤矿及非煤矿山分布广泛,井下及地面作业环境存在甲烷、煤尘等易燃易爆气体,普通油水分离设备存在点燃风险。加装时须选择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矿用防爆型或矿用隔爆型设备,其防爆等级一般不低于Ex d I Mb,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设备主体通常采用碳钢焊接结构,内部配置聚结分离元件,部分型号集成自动排渣及油渣收集装置,处理能力从每小时1吨到20吨不等,需根据矿井排水量选型。
实际加装过程中,企业需先联系具备矿山安全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现场勘查,确定安装位置(通常设在污水处理站或回水泵房旁),核算管道走向及提升设备。设备到位后,施工方需办理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认证(MA标志)核验、防爆合格证查验等手续,并经当地应急管理局备案。以济南某矿山为例,该矿加装一台每小时5吨处理量的隔爆型油水分离器,从勘测到验收约用时三周,投资约12万元,改造后出水含油量从280mg/L降至5mg/L以下,满足排放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加装并非一劳永逸。设备需定期清理分离室、更换滤芯,建议每月巡检一次,每季度做含油浓度检测并留存记录备查。部分企业为降低运维成本,选用带在线监测功能的型号,可实时显示分离效率数据,减少人工判断误差。山东多地环保部门已将矿山含油废水处理纳入重点排污单位监管名录,未达标企业将面临限期整改甚至停产处罚,及早加装合规设备既是合规要求,也是长期运营成本的考量。


小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