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作业环境复杂,瓦斯浓度变化直接关系到矿工生命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AQ1029标准,井下各采掘工作面、回风巷等关键区域必须配备合格的甲烷传感器发放制度,这不仅是安全规程的硬性要求,更是防范瓦斯爆炸事故的最后一道防线。许多矿井因为传感器管理松散、发放流程不规范,导致现场出现传感器超期未校验、损坏未报修、甚至以空壳代替检测的严重隐患,必须通过制度化管理彻底解决。
传感器发放的核心是建立”申请—审批—登记—领用—校验—回收”的闭环流程。具体而言,使用单位(如采煤队、掘进队)向调度室提交申请单,注明需配传感器的工作面名称、巷道编号及数量;调度室核实后通知安全仪器站准备设备;仪器站必须查验传感器是否在有效检定周期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确认仪器外壳无裂纹、防爆面完好、显示面板清晰、电缆无破损,同时核对防爆合格证编号与出厂铭牌一致性,填写《甲烷传感器发放台账》,记录传感器型号、编号、发放日期、领用人及校验有效期。领用人须签字确认,台账由仪器站、调度室、安全科三方各存一份,做到账物相符、可追溯。
传感器下井后,使用单位须严格执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每班开工前检查传感器是否正常报警,零点漂移是否超标,声光报警是否正常,电缆是否被压损或浸水;班中若传感器显示异常或频繁误报,立即上报调度室安排更换,不得私自拆卸或关闭。发现传感器外壳出现裂纹、密封圈老化、接线盒进水等防爆性能下降的情况,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挂”停用”标识,严禁带病运行。仪器站每月组织一次井下传感器抽检,对零点、报警浓度、误差进行实测,不合格品立即退回检修。
传感器回收时同样需要严格把关。领用人归还时,仪器站须当面检查外观、通电测试,确认仪器完好后在台账上注销记录;若发现损坏,按责任划分追究领用人或使用单位维修费用。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月度安全绩效考核,对台账缺失、超期未校验、违规使用等问题的单位,依据《煤矿安全奖惩细则》扣减安全奖,情节严重的追究班组长及以上管理人员责任。制度不是挂在墙上的文件,只有落实到每一次发放、每一次检查、每一次回收,才能真正守住矿井的安全底线。


小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