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甲烷传感器是井下瓦斯监测的”眼睛”,其计量准确直接关系到矿井通风安全和人员生命。根据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 882-2015《可燃气体探测器检定规程》,矿用隔爆型甲烷传感器必须每六个月送检定一次,超期未检定的传感器不得继续使用。检定工作须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计量技术机构承担,机构需持有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授权证书,检定人员须持有效检定员证上岗。
检定前的准备工作容易被忽视但影响结果。传感器从井下取回后,需在实验室恒温环境(通常控制在23±5℃)中预热不少于30分钟,使传感器内部温度与室温平衡。同时,必须确认检定用标准气源在有效期内——甲烷标准气体的不确定度应不大于0.2%(相对值),氮气零气的纯度不低于99.99%。气源钢瓶的气压也需维持在0.5MPa以上,确保供气稳定。很多矿井因为使用过期标准气体,导致检定结果失真,反而埋下隐患。
检定过程中的核心操作是按规程要求的量程点逐一注入标准气体,记录传感器示值,计算示值误差。以量程0~4.0%vol的甲烷传感器为例,需对0.5%、1.0%、2.0%、3.0%、4.0%等点进行测量,每个点重复测量不少于3次取平均值。示值误差不超过±0.1%vol(满量程的±2.5%)为合格。此外还要检测零点漂移、响应时间(T90一般要求≤30s)、重复性等指标。任何一个项目不合格,传感器即判定为不合格,必须返厂维修或报废,严禁”带病上岗”。
检定完成后,传感器须粘贴检定合格标签,标注检定日期、有效期和检定机构编号。矿井应建立台账,逐一记录每台传感器的检定状态,临近到期前15天安排送检,避免因漏检导致停产。对于日常使用中传感器频繁报故障或示值跳变的情况,建议缩短送检周期至三个月,及时排查传感器元件老化或电路板受潮等常见问题,而非等到下一次强制检定。


小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