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我们一直在努力

煤矿未设甲烷传感器

联系电话:133-3348-4747

甲烷是煤矿井下最危险的有害气体之一,浓度达到一定阈值即可引发爆炸或窒息事故。甲烷传感器作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KJ系列)的核心前端设备,承担着实时监测采掘工作面、回风巷、掘进头等重点区域瓦斯浓度的关键任务。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22版)相关规定,所有采用机械通风的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回风巷、带式输送机巷等区域,必须按标准配置甲烷传感器,实行连续监测、超限报警、断电闭锁三级联动。然而在实际生产中,仍有部分煤矿因设备采购滞后、施工工序衔接不畅或成本压缩等原因,出现采掘工作面未安装甲烷传感器、传感器位置设置不当、设备未定期校验等问题,严重违反规程要求,使井下作业处于”盲干”状态。

未设甲烷传感器的直接后果是井下瓦斯超限无法被及时发现和处置。甲烷爆炸下限为5%(体积浓度),当局部区域瓦斯浓度达到1.5%时传感器即应报警并触发断电保护;若传感器缺失,现场人员只能通过便携式检测仪人工巡检,响应时间从秒级延长至分钟级甚至更长,一旦遭遇突遇、局部积聚等情况,极易造成群死群伤。近年来多起煤矿瓦斯事故调查表明,监测监控系统缺失或失效是事故发生的共性因素之一。

整改的核心在于落实三项基础工作:第一,选型合规。井下用甲烷传感器须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标志),防爆性能符合GB 3836系列标准,隔爆型设备标识为Exd I Mb,本质安全型标识为Exib I Mb,严禁使用不具备矿用资质的通用工业气体探测器替代。第二,安装到位。传感器安装位置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 1029)执行,采煤工作面传感器距采煤机3-5米处悬挂,掘进工作面传感器距掘进头不超过5米,回风巷传感器距回风口不超过10米,确保监测区域全覆盖、无盲区。第三,定期校验。传感器须每7天进行一次便携机比对校验,每3个月送至具备资质的计量机构进行全性能校准,校验记录存档备查,杜绝”以校代管”或长期不校验的违规行为。

煤矿企业应建立甲烷传感器台账管理制度,明确每台设备的编号、安装位置、校验周期、责任人等信息,纳入日常安全检查必查项目。监管层面,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检查中如发现未设甲烷传感器或传感器失效的情况,应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责令立即停产整改,逾期未改正的可依法处以罚款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煤矿未设甲烷传感器 - 实拍图1 煤矿未设甲烷传感器 - 实拍图2



赞(0)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小晋 » 煤矿未设甲烷传感器

登录

找回密码

注册

电话咨询133-3348-4747点击拨打